国际刑事法院驳回利比亚有关卡扎菲之子一案的质疑【南宫28】
发布时间:2024-09-18 人浏览
本文摘要:由于卡扎菲之子赛义夫因涉嫌侵害人权一案的管辖权存在异议,利比亚政府于5月1日月明确提出了批评,拒绝在国内对赛义夫展开审判。
由于卡扎菲之子赛义夫因涉嫌侵害人权一案的管辖权存在异议,利比亚政府于5月1日月明确提出了批评,拒绝在国内对赛义夫展开审判。国际刑事法院预审分庭5月31日上诉了这一批评。国际刑事法院在一份新闻公报中认为,有关管辖权的批评只有在一国正在对其具备管辖权的案件展开调查的情况下,才不会取得获准。在接到利比亚当局明确提出的批评后,预审分庭对当事方和相关者递交的证据展开了评估,得出结论的结论是,利比亚当局没能充分证明其国内调查已涵括该法院法院的赛义夫一案的内容。
国际刑事法院警告利比亚当局,该国负起向国际刑事法院交还犯罪嫌疑人赛义夫的责任。赛义夫被指在2011年2月15日至2月28日间犯有了危害人类罪。国际刑事法院回应,利比亚当局可以对预审分庭的这一要求明确提出裁决,并根据《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19章第4条自行递交批评。2011年2月,安理会通过决议,将利比亚问题接管给国际刑事法院处置,检察官随后对当时的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赛义夫以及情报部门负责人塞努西收到了逮捕令。
同年10月,卡扎菲俘虏后自杀身亡,标志着利比亚冲突的完结。一个月后,赛义夫在南部地区逮捕并被拘禁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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